蓝色之恋彩妆加盟流程
品牌名称 |
蓝色之恋彩妆 |
投资金额 |
20~50万 |
成立日期 |
2003-06-25 |
门店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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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 适合人群 |
自由创业 |
加盟区域 |
全国 |
是否有区域授权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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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发源地 |
香港 |
合同期限 |
3年 |
培训期限 |
7-28天 |
特许使用费 |
0.5万元 |
营业条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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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
3万元人民币 |
加盟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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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要求
对化妆品感兴趣,有化妆品销售经验;
备有一定的运作资金,愿意智慧之选装修形象店,装修符合蓝色之恋品牌形象标准;
可以办理领取合法的各种许可证件与营业执照;
愿意签定及遵守蓝色之恋美妆联盟专卖店经营合同;
只销售蓝色之恋品牌产品和提供指定的“授权产品及服务规范”;
须按美妆连盟店的营业范围,销售蓝色之恋品牌全部相关产品;
2.店铺要求
人口较集中,有一定人流量的商业区域;
有自己的房产或从申请专卖店之日起期一年以上的合法租约;
实用面积在15M以上的独立一楼店面,有相当人流量的临街商铺或商场内的独立商铺;
门面有一定面积,门头可做标准形象招牌;
店铺结构符合美妆连盟形象店设计、装修要求;
注意保持店址与其它现有专卖店营业范围的相冲突距离;
注意周边环境(清洁、美观)。
3.加盟程序
咨询后并索取申请表格;
按要求范围选址;
如合基本要求,填妥申请表格,并将申请表格及商店周边街区概况图、店铺平面图等相关资料传真或邮寄至蓝色之恋公司;
经公司初步审查,书面回复;
经公司初审,申请人电汇考察提高/增加金至蓝色之恋公司;
收到提高/增加金后6天内派专人实地考察,对申请人的基本条件、资金、店址、店铺房产证或租约、区域人流等进行评估;
进行评估后3天内书面回复审核条件,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退回全部考察提高/增加金;
符合条件的,蓝色之恋公司提供店铺装修标准、辅助物料等,协助营业者进行店铺装修,考察提高/增加金作为货款加入其中;
协助专卖店开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