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名称 | 熏肉大饼 | 投资金额 | 10~20万 |
成立日期 | 2012-09-18 | 门店总数 | 500 |
经营范围 | 熏肉大饼 | 适合人群 | 自由创业 |
加盟区域 | 全国 | 是否有区域授权 | 否 |
品牌发源地 | 吉林 | 合同期限 | 5年 |
培训期限 | 1-6个月 | 特许使用费 | 10000元 |
营业条件要求 | 保证金 | 1万元人民币 | |
加盟费 |
一、递交有关材料
A、申请书一份,主要内容是表明经营者自愿加盟,严格履行合同,在经营服务、产品质量方面应一律服从总部的安排、检查。
B、从事经营场所的产权或使用证照复印件一式两份。
C、经营企业(工商业户)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式两份。
D、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及本人近期免冠照片(2寸)两张。
E、经营场所的室内外照片各1张。 申请者应对上述提交说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审 查
A、书面审查:总部对申请人所提供的说明材料进行核查。
B、如加盟者有诚意,总部派两名以上连锁经营专业人员赴实地考察,费用由加盟者承担。
三、签 约
A、签约地,原则上在四平总部签订。
B、签约人,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委托人。
C、审查合格后,甲乙双方,就乙方经营地点、营业面积、商标使用限定、商标使用费用的交付办法和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及其它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后,签约李连贵牌商标特许使用合同,由总部报商标局备案。
四、无偿提供(借用)
A.制作李连贵熏肉大饼的老汤、老汤油各一桶。
B、铜牌五块:
1、中华名小吃
2、中华老品牌
3、名点
4、中华餐饮名店
5、全国第×××家连锁店
五、有偿服务
A、制作李连贵熏肉大饼的调料统一配送
B、如需总部派专业人员到特许连锁店进行熏肉大饼制作或者总部为加盟连锁店代培专业技术人员。工资由特许加盟连锁店支付。